教育储蓄

服务简介


教育储蓄是指为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实行优惠利率,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服务。

 

 

开户对象


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存期与起点金额


教育储蓄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教育储蓄50元起存,每户本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

 

 

服务特色


1. 税务优惠: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教育储蓄的利息收入可凭有关证明享受免税待遇。
2. 积少成多:适合为子女积累学费,培养理财习惯。

 

 

存款利率


1. 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 客户按约定每月存入固定金额,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3. 提前支取,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客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客户未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4. 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5. 人民币教育储蓄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服务渠道


营业网点

 

 

操作指南

 

1. 开户:开户时,须凭客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客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客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2. 存款:开户时客户须与本行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3. 支取:到期支取时,客户凭存折、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税务局印制),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每份“证明”只享受一次利息税优惠。客户如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率优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4. 提前支取: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客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客户未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5. 逾期支取:教育储蓄超过原定存期部分(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